3,4,建筑高度3,4。1 新建 改建建筑物,建筑高度须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建筑高度控制要求,3。4、2,不计入建筑高度的屋顶突出物高度,原则上不得超过规划条件确定的建筑高度的15,特殊需要的。须经专家论证后再由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3.4。3,建筑高度计算 一.当计算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和生态园区、航空,微波通道等控制区内的建筑高度。应按建筑物室外地面至构筑物最高点的高度计算,二 以上区域以外地区的建筑高度 1 平屋顶应按建筑物室外设计地面至屋面面层的高度计算 突出屋面的楼梯间,电梯机房,水箱间等辅助用房其面积总和占屋顶平面面积不超过1,4时,以及突出屋面的通风道 烟囱、装饰构件.空调冷却塔等均不计入建筑高度、2.坡屋顶应按建筑物室外设计地面至檐口的高度计算。3、弧形屋面应按建筑物室外设计地面至弧形波峰顶的高度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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