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第二章,城市更新规划和计划第十条.市,县,市、城市更新部门或者工作机构应当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自然资源和规划等有关部门开展城市体检评估工作,完善城市体检评估指标体系。城市体检评估结果应当作为编制城市更新规划的重要依据.第十一条.市,县,市,城市更新部门或者工作机构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城市更新规划,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城市更新规划应当符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相关政策。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相关专项规划相协调.城市更新规划中应当确定城市更新行动的目标和重点任务,提出重点更新项目和重点更新单元指引、确定更新区域时.优先考虑居住环境差 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薄弱,历史风貌整体提升需求强烈以及现有土地用途、建筑物使用功能。产业结构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等区域、在编制过程中.应当通过座谈会、论证会等方式广泛听取相关单位和公众的意见 第十二条 市。县、市 城市更新部门或者工作机构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更新单元策划方案.经城市更新专家委员会论证后 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更新单元策划方案以城市更新规划为指引、综合考虑未来发展定位、存量更新资源,公共要素配置,空间布局等因素。确定更新总量控制.规划调整建议、更新项目划定等相关内容 更新单元作为具备城市更新价值相对成片的区域、可以包含一个或者多个更新项目、第十三条.市 县、市.城市更新部门或者工作机构应当建立城市更新项目库,对项目库内的项目实行常态申报和动态调整 第十四条。市 县,市,城市更新部门或者工作机构依据城市更新规划、结合更新单元策划方案和城市更新项目库。编制城市更新年度计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城市更新年度计划应当明确城市更新具体项目,区域规模、更新方式等内容。

页面正在加载中,点此刷新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