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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二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第八条规定,擅自在公路上设卡.收费的.按照管理权限,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2万元以下罚款。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第九条第.一,二,五.六、七、项规定,造成公路路面损坏,污染或者影响公路畅通的,按照管理权限 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 一 设置摊点,招牌的,处以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二,利用机动车占路经营的.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三,倾倒和堆放垃圾。淤泥或者其他非公路养护施工材料的.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四.填塞、挖掘排水沟的。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五 设置路障 棚屋的.处以3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六、在公路桥,涵.或者排水沟筑坝、设置闸门的。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七.设置加油站以及维修。洗车,停车场点的 处以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八,机动车制造,维修和检测单位将公路作为检验机动车制动性能的试车场地的 处以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第二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第九条第 四。项规定。从事危及公路安全作业的,按照管理权限、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一,沤肥 打场,晒物,燃烧物品的、处以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二.采矿,取土.挖砂 养鱼 种植作物、烧窑,制坯。排放污水的.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 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条规定。未经批准,占用.挖掘公路的、按照管理权限.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 并处以3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第三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未经批准在公路上增设平面交叉道口的。按照管理权限、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恢复原状.并处以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第三十一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在大中型公路桥梁和渡口周围200米 小型公路桥。涵、周围80米 公路隧道上方和洞口外100米范围内,以及在公路两侧限定距离内从事危及公路安全作业的、按照管理权限.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 并处以罚款、一、倾倒垃圾。污物。堆放或者倒运物资的。处以5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二,爆破,采石,取土,挖砂,擅自压缩或者扩宽河床的,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第三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未经同意或者未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要求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线 电缆等设施 以及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的,按照管理权限、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第三十三条.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规定 未经批准超过公路、公路桥梁 公路隧道的限载 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的车辆。在有限定标准的公路、公路桥梁上或者公路隧道内行驶的 按照管理权限,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第三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未经批准、铁轮车。履带车和其他可能损害公路路面的机具。在公路上行驶的、按照管理权限、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第三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规定,造成公路损坏.责任者未及时向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的。按照管理权限、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第三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损坏、擅自移动,涂改公路附属设施、可能危及公路安全的,按照管理权限 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或者纠正违法行为,并处以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第三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损坏,滥砍,盗伐公路用地上树木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的有关规定处罚.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损坏。擅自挪动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的标桩和界桩的,按照管理权限.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或者纠正违法行为.并处以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 第二十四条规定、在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地面构筑物或者擅自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按照管理权限,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拆除,并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第四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 对公路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对公路造成较大损害的车辆。必须立即停车 保护现场 报告公路管理机构,接受公路管理机构的调查.处理后方得驶离、第四十一条,违反本条例规定、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公路路政管理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 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四十二条 妨碍公路路政管理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四十三条。当事人对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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