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工程检验、验收及移交5.6、1,安全防范工程建设完成。经试运行达到工程合同和设计文件要求后 施工单位应编制竣工报告。5。6 2 施工单位应根据深化设计图纸。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工程洽商等文件编制竣工文件,竣工文件应完整齐全 准确真实,签章完备、应与施工内容一致.5 6、3,高风险保护对象以及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工程合同等要求需进行工程检验的安全防范工程。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前.由检验机构对工程质量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工程检验的依据.程序及检验项目 检验要求及方法等应按本标准第9章执行。5,6、4.工程检验完成 项目整改复验合格后,建设单位应组织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应包括施工验收、技术验收和资料审查。竣工验收的组织 验收内容和要求,验收结论等应按本标准第10章执行。5.6 5.安全防范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且项目整改复验完成后,施工单位应整理,编制.移交完整的工程竣工文件、并将安全防范系统移交建设单位正式投入使用,

页面正在加载中,点此刷新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