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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养路费的征收与使用第三十条.公路养路费的征收与减免 由各级交通行政部门按国家规定执行,其他任何机关和部门不得征收或减免,车辆保有单位和个人、必须按国家规定缴纳养路费。第三十一条 养路费的使用 要贯彻取之于路,用之于路的原则、在银行单列户头.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坐支或平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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