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A。统一眩光值、UGR、A,0、1.室内照明场所的统一眩光值.UGR 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 当灯具发光部分面积为0。005m2、S.1,5m2时,统一眩光值 UGR,应按下式进行计算 式中,Lb,背景亮度。cd.m2 ω、每个灯具发光部分对观察者眼睛所形成的立体角、图A.0、1,1a,sr、Lα,灯具在观察者眼睛方向的亮度,图A.0,1,1b.cd.m2 P,每个单独灯具的位置指数,图A 0。1、1.统一眩光值计算参数示意图1、灯具发光部分、2。观察者眼睛方向.3,灯具发光中心与观察者眼睛连线 4。观察者,5.灯具发光表面法线,2 对发光部分面积小于0、005m2的筒灯等光源 统一眩光值应按下列公式进行计算 式中,Lb,背景亮度 cd,m2,Iα,灯具发光中心与观察者眼睛连线方向的灯具发光强度、cd,P。每个单独灯具的位置指数。位置指数应按H,R和T,R坐标系,图A.0,1。2.及表A 0、1确定。Ei,观察者眼睛方向的间接照度,lx,A。cosα、灯具在观察者眼睛方向的投影面积.m2,α、灯具表面法线与其中心和观察者眼睛连线所夹的角度.Ap,灯具发光部分在观察者眼睛方向的表观面积.m2,r.灯具发光部分中心到观察者眼睛之间的距离.m.图A,0。1,2 以观察者位置为原点的位置指数坐标系统、R T、H,1,灯具中心,2 视线,3、水平面,4。观测者表A、0 1 位置指数表A、0、2,统一眩光值、UGR.的应用条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UGR适用于简单的立方体形房间的一般照明装置设计.不应用于采用间接照明和发光天棚的房间,2,灯具应为双对称配光。3、坐姿观测者眼睛的高度应取1,2m 站姿观测者眼睛的高度应取1 5m,4 观测位置应在纵向和横向两面墙的中点,视线应水平朝前观测。5,房间表面应为大约高出地面0 75m的工作面,灯具安装表面以及此两个表面之间的墙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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