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则1,0.1.本条规定了制定本规范的目的.强调在煤矿瓦斯发电工程设计中应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满足节能减排和保护环境的要求。1。0,2。本条规定了本规范的适用范围 瓦斯发电方式主要有往复式内燃机发电 燃气轮机发电和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对于燃气轮机发电和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工程,一方面要求瓦斯浓度和压力较高 与之相比往复式内燃机发电工程的爆炸危险性更大。安全要求更高。另一方面目前已有燃气 蒸汽联合循环发电工程方面的设计规范、因此本规范不包括燃气轮机发电和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目前投运的煤矿瓦斯发电工程基本都是采用往复式内燃机发电机组 因此本条规定本规范的适应范围是往复式内燃机发电工程、由于煤矿瓦斯抽采方法的不同、可供使用的瓦斯浓度不同 现行行业标准,煤矿低浓度瓦斯管道输送安全保障系统设计规范。AQ。1076 2009中规定.甲烷,CH4,体积浓度大于或等于3、且小于30,的煤矿瓦斯为低浓度瓦斯。但由于目前瓦斯发电机组要求进气浓度在7 及以上才能发电、因此本规范规定适用的甲烷浓度为7,及以上。1.0.3.本条要求煤矿瓦斯发电工程设计时应与煤矿设计互相适应,在公用设施.预留场地,气源接口,发展衔接等方面与煤矿统一考虑,1,0.4、本条规定了本规范与其他规范的关系 煤矿瓦斯发电工程设计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法规、政策和项目所在地地方标准的规定.当瓦斯发电工程有余热利用时,余热锅炉及汽轮发电机组等相应系统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小型火力发电厂设计规范.GB,50049,锅炉房设计规范。GB 50041等的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