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A、技术指标与用地面积计算方法A.0,1,本条规定了居住区用地范围的计算规则 生活圈居住区范围内通常会涉及不计入居住区用地的其他用地。主要包括,企事业单位用地、城市快速路和高速路及防护绿带用地,城市级公园绿地及城市广场用地、城市级公共服务设施及市政设施用地等.这些不是直接为本居住区生活服务的各项用地,都不应计入居住区用地。生活圈居住区用地范围划定规则可参照图1,图2、图1、生活圈居住区用地范围划定规则示意图2.居住街坊范围划定规则示意A,0、2.本条规定了居住街坊内绿地及集中绿地的计算规则 1,通常满足当地植树绿化覆土要求、方便居民出入的地下或半地下建筑的屋顶绿地应计入绿地,不应包括其他屋顶,晒台的人工绿地、2、根据 建筑地面设计规范 GB。50037 2013的规定、建筑四周应设置散水、散水的宽度宜为600mm,1000mm、因此、本标准规定.绿地计算至距建筑物墙脚1,0m处。3。居住街坊集中绿地是方便居民户外活动的空间,为保障安全,其边界距建筑和道路应保持一定距离 因此集中绿地比其他宅旁绿地的计算规则更为严格。距建筑物墙脚不应小于1。5m,距街坊内的道路路边不少于1.0m。居住街坊内绿地及集中绿地的计算规则可参照图3 A 0,3 本条规定了居住区规划设计应汇总的各项技术指标、为便于对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方案与本标准是否相符.生活圈居住区综合技术指标应包含本标准第4 0、1条中相应生活圈居住区的用地控制指标 居住街坊综合技术指标应包含本标准第4,0,2条或本标准第4,0,3条中居住街坊用地与建筑控制指标的各项内容,图3、居住街坊内绿地及集中绿地的计算规则示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