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法律责任第三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在城市道路两侧利用建筑物,构筑物的挑檐,阳台。房屋外墙以及设施搭建建筑物,构筑物的。由城市市容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逾期未拆除的,经市人民政府批准予以强制拆除,并处以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第十四条,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由城市市容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并按照下列规定处罚,一 擅自变更、修饰或者未按照批准的要求变更,修饰临街建筑物,构筑物外部立面的。按照违法变更 修饰立面面移每平米处以1000元罚款。二 施工工地未按照规定设置围拦的,按照应当设置围挡长度每延长米处以100元罚款、废水,泥浆随意排放的,按照污染面积每平方米处以500元罚款、工程竣工后未在规定期限拆除临时建筑物、构筑物,清理平整场地的 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三 擅自设置或者未按照批准的要求设置户外广告的。按照擅自设置广告版面面积每平方米处以200元罚款、第三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第.四.项,第。五.项.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三款、第二十三条第二款 第二十五条规定的,由城市市容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城市市容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下列规定处罚 有本条第,一、项,第 二。项情形,拒不改正的、可以予以没收,有本条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第。八,项情形的,可以扣押与违法行为相关的物品。工具或者车辆 一,在居住区内饲养鸡、鸭。鹅,兔 羊 猪等家禽家畜的 每头,只.处以50元罚款。二,在户外屠宰禽类的,每只处以50元罚款.屠宰畜类的。每头,只,处以500元罚款,三,擅自占用城市道路、广场。步行街,游园以及其他公共场地举办节庆,文体、宣传等大型活动或者设置设施。堆放物品的.按照站地面积每平方米处以200元罚款,四、集贸市场未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范围经营或者环境不整洁.经营设施不完好的。对市场开办单位处以1000元罚款。五。临街的经营者超出其经营场所的门窗、外墙.场地界线摆卖、展示商品和进行经营、作业活动的、按照超出面积每平方米处以200元罚款、六.在露天公共停车场所和其他公共空地内停放 展示预售车辆的,对预售车辆停放者处以每辆1000元罚款,七.户外广告设施陈旧,破损,到期,失去使用价值未整修或者拆除的.按照广告版面面积每平方米处以100元罚款.八 擅自或者未按照批准的地点,要求和时限在城市道路、桥梁,建筑物.构筑物以及其他设施或者户外公共场所设置标志,悬挂标语等宣传物品的 处以500元罚款,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对在城市建筑物 构筑物的立面、门窗或者路而,桥梁.护栏.电,灯,杆、树木以及其他设施和户外公共场所张贴,涂写,刻画的,由城市市容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清除.并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对在人行天桥、立交桥.主要道路两侧 交通路口以及其他户外公共场所派发广告、经营_眭宣传品的 由城市市容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改正,没收派发的剩余广告和经营性宣传品,并对违法行为人每次处以50元罚款 对组织者处以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第三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第十九条第二款 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三十一条规定的 由城市市容行政主管部门予以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第三十七条。城市市容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依法履行职责,遵守法定程序.公正文明执法、对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