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22。1,一般规定22,1.1。发电厂的环境保护设计和水土保持设计必须贯彻执行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政府颁布的环境保护的法律 法规、政策、标准和规定,采取的污染治理措施应满足环境影响报告书.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及其批复意见的要求 22.1、2.发电厂的环境保护设计、应采取措施防治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及噪声对环境的污染和施工建设对生态的破坏 厂区应进行绿化规划.改善生产及生活环境,22.1.3、发电厂设计中应贯彻国家产业政策和发展循环经济及节能减排的要求、采用清洁生产工艺。合理利用资源.减少污染物产生量,治理污染与资源综合利用相结合、22,1,4,废水,废气.固体废物的处理应选用高效.实用,无毒,低毒的处理方案和药剂.处理过程中如产生二次污染 应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22,1。5、热电联产机组应符合当地经批准的供热总体规划的要求,并应符合国家对热电联产机组的有关要求。22、1。6.对扩建。改建的发电厂、应.以新代老 对原有的污染源进行治理。与环境保护设施有关的公用系统的设计应新老厂统一规划,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