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共用部分6 1 窗台,栏杆和台阶6.1,1,公共部分的楼梯间,电梯厅等处是交通和疏散的重要通道。没有邻接阳台或平台的外窗窗台如距地面净高较低,容易发生儿童坠落事故 原规范只在、套内空间.规定了本条文 执行中发现有理解为住宅共用部分的窗台栏杆高度执行。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的情况、本条特别提出共用部分的窗台栏杆也应执行本规范 6 1。2,公共出入口台阶高度超过0.70m且侧面临空时、人易跌伤、故需采取防护措施。6。1,3,外廊.内天井及上人屋面等处一般都是交通和疏散通道。人流较集中.特别在紧急情况下容易出现拥挤现象,因此临空处栏杆高度应有安全保障,根据国家标准,中国成年人人体尺寸 GB,T、10000资料.换算成男子人体直立状态下的重心高度为1006,80mm,穿鞋后的重心高度为1006,80mm、20mm.1026,80mm,因此对栏杆的最低安全高度确定为1。05m.对于七层及七层以上住宅 由于人们登高和临空俯视时会产生恐惧的心理、而产生不安全感 适当提高栏杆高度将会增加人们心理的安全感 故比六层及六层以下住宅的要求提高了0 05m 即不应低于1.10m 对栏杆的开始计算部位应从栏杆下部可踏部位起计,以确保安全高度,栏杆间距等设计要求与本规范5,6。2条的规定一致、6.1 4、公共出入口的台阶是老年人、儿童等摔伤事故的多发地点。本条对台阶踏步宽度。高度等作出的相关规定,保证了老人、儿童行走在公共出入口时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