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加强应急救援工作,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 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以及相关应急救援工作、适用本条例、第三条,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 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第四条。省 市,县。含县级市 区,下同。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省。市,县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并由本级人民政府消防救援机构负责实施,省,市,县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消防工作、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五条。省 市,县,乡、镇,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团体.企业 事业单位.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宣传教育 提高公民的消防安全意识.报刊.广播,电视、通信等媒体应当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常识.适时、无偿发布消防公益信息,公民应当自觉学习消防常识.提高防火自救能力,第六条,每年11月9日为本省消防日

页面正在加载中,点此刷新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