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C、木结构检查与维护要求C,0、1 木结构工程在交付使用前应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 应着重检查下列各项,1。构件支座节点和构件连接节点均应逐个检查 凡是松动的螺栓均应拧紧,2、跨度较大的梁和桁架的起拱位置和高度是否与设计相符。3.全部圆钢拉杆和螺栓应逐个检查,凡松动的螺栓应拧紧 并应检查丝扣部分是否正常,螺纹净面积有无过度削弱的情况,是否有防锈措施等。C,0,2,在工程交付使用后的两年内.业主或物业管理部门应根据当地雪季.雨季和风季前后的气候特点每年安排一次常规检查、两年以后的检查,可视具体情况予以安排 但进行常规检查的时间间隔不应大于5年 C、0、3、常规检查的项目应着重检查下列各项.1,木屋架支座节点是否受潮 腐蚀或被虫蛀 天沟和天窗是否漏水或排水不畅,木屋架下弦接头处是否有拉开现象.夹板的螺孔附近是否有裂缝 2、木屋架是否明显的下垂或倾斜 拉杆是否锈蚀,螺帽是否松动.垫板是否变形,3、构件支座和连接等部位木材是否有受潮或腐朽迹象.4,构件之间连接节点是否松动,当采用金属连接件时,固定用的螺帽是否松动 金属件是否有化学性侵蚀迹象.5。轻型木桁架的齿板表面是否有严重的腐蚀,齿板是否松动和脱落,6、对于暴露在室外或者经常位于在潮湿环境中的木构件,构件是否有严重的开裂和腐朽迹象,7,木构件之间或木构件与建筑物其他构件之间的连接处。应检查隐藏面是否出现潮湿或腐朽、C、0 4,当发现有可能危及木结构安全的情况时.应及时进行维护或加固.C。0 5,构件需进行结构性破坏的维修时。应经过专门设计才能进行.C,0,6。业主或物业管理部门宜对木结构建筑建立检查和维护的技术档案。对于木结构公共建筑和工业建筑应建立健全检查和维护的技术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