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中小学校设计规范Code,for,design,of,schoolGB 50099。2011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012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885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中小学校设计规范.的公告.现批准,中小学校设计规范 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099、2011 自2012年1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4 1.2。4,1 8 6。2,24。8 1。5,8 1。6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原,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GBJ,99。86同时废止、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0年12月24日前、言.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建标。2008、102号、的要求.由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和天津市建筑设计院会同有关单位在,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GBJ.99,86.以下简称、原规范,的基础上修订完成,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 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 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最后经审查定稿。本规范共分10章 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场地和总平面 教学用房及教学辅助用房。行政办公用房和生活服务用房,主要教学用房及教学辅助用房面积指标和净高 安全。通行与疏散、室内环境,建筑设备等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 将适用范围扩展为城镇和农村中小学校.含非完全小学、的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的设计、不适用于中等师范和幼儿师范学校的建设,2,适应教育部自2007年底起陆续颁布的小学.初中,高中全部课程的新课程标准.对学校设计的有关规定进行了修改和补充 3、在相关章节中增加了安全保障方面的规定.4 修改和补充了采用低投入、高效率而且成熟的新技术,5。增加了,术语。和.基本规定,取消了、原规范 的.附录一名词解释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负责对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总结经验 积累资料。意见及有关资料请函寄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国家标准。中小学校设计规范 编制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62号,邮编 100045。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主编单位,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天津市建筑设计院,参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成都木原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 北京大学青少年卫生研究所,江苏省教育建筑设计研究院、翰林,福建。勘察设计有限公司.广东省高教建筑规划设计院,清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上海市高等教育建筑设计研究院,湖北省教育建筑设计院.主要起草人,黄汇,刘祖玲,李宝瑜,陈华,王小工、张绍刚.杨红,白学晖、温海水,金磊。余小鸣.牟子元。陈彤 王珏、邢金利、刘幸坤.刘占军,李志民 朱明。林武、刘玉龙,刘瑞光,姚慧.何梅珍.杨轶,马军,刘剀,赵建平 主要审查人,马国馨、沈国尧 张必信。谢映霞,林建平、高冀生,刘燕辉、郭景,胡建中,韩叶祥,李晓纯.雷树恩.邱小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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