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改善村镇的生产,生活环境 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 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村镇规划建设和管理活动的单位及个人.必须遵守本条例,城市规划区内村镇规划的制定和实施,依照城市规划法律法规执行 本条例所称村镇是指,村庄。集镇、建制镇.第三条、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应当坚持全面规划、合理布局。节约用地的原则 因地制宜.量力而行,逐步建设,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第四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本市城郊区、县政府所在地城镇规划区、以及因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区域内的村镇规划的制定和实施、由市城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的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的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第五条 村镇规划建设应与城市现代化建设相协调.鼓励进行科学研究,推广新技术.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新结构

页面正在加载中,点此刷新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