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城市绿地6。1,城市绿地6,1,1,公园绿地。6。1,1,1。城市公园绿地的分布应符合城市总体布局的需要、符合,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6,1,1。2 公园的内部用地比例应根据公园类型和陆地面积确定,并符合 公园设计规范。CJJ48.的相关要求,6、1。1。3。应严格控制管理用房的建设规模,除与公园功能相关的各种休息 游览 公用 管理及部分服务配套设施外。不得建设与公园功能无关的其他性质的建筑物 6,1,2,居住区公共绿地,6,1、2 1、新建居住区的公共绿地 采用分级设置的原则,组团级公共绿地面积不应小于0。5平方米.人。小区级。含组团级。公共绿地面积不应小于1平方米。人,居住区级,含组团级和小区级,公共绿地面积不应小于1,5平方米,人,人口达到2000人以上的小区、中心绿地面积最小规模不少于4000平方米.6、1,2 2,鼓励居住区公共绿地向公众开放.6。1。2、3、沿城市道路两侧的公共绿地或绿化隔离带,不在建筑基地范围内的.不应作为小区集中绿地计算。6.1.3、防护绿地。6,1。3,1.防护绿地主要是城市中具有卫生,隔离和安全防护功能的绿地,如卫生隔离带,道路防护绿地,城市高压走廊绿带,防风林。城市组团隔离带等 防护绿地的宽度应当符合下列规定、宁安城际铁路及铜九铁路两侧控制50 150米防护绿带 在城市内部宽度可适当减小 古树名木周边宜留出不小于20米的保护绿地,高压走廊隔离绿化带根据国家规定与行业设置标准确定、产生有害气体及污染物的工厂 污水处理厂以及垃圾处理厂等、应按照相应的专业规范要求设置卫生防护林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