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7 电气系统接地8,7 1、工厂电气系统接地应包括工作接地、保护接地 防雷接地,电子设备接地和防静电接地等、8。7。2 3kV,10kV电压级 宜采用中性点不接地的小电流接地系统。8、7 3,厂区低压配电系统接地宜采用TN系统,TN系统的型式应根据工程情况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由同一台发电机 同一台变压器或同一母线向1个建筑物供电的低压配电系统,应采用同一种系统接地型式,建筑物以外的电气设备宜单独接地.2,在TN,C或TN,S系统接地型式中.不得断开PEN线以及PE线和N线 不得装设断开PEN线以及PE线和N线的任何电器器件.3、在TN。C S系统接地型式中、应在由TN。C转为TN,S系统的用户进线配电箱处将PEN线分为PE线和N线 分开后两者不得再合并.4.在TN.S接地型式中,N线上不应装设只将N线断开的电气器件,当需要断开N线时、应装设相线和N线一起断开的电气器件 8.7。4,变电所内不同用途 不同电压的电气设备。除另有规定外.应使用一个总的接地装置,接地电阻应符合其中最小值的要求 8。7。5 全厂的共同接地装置。应通过电缆隧道.电缆沟。电缆桥架中的接地干线,铠装电缆的金属外皮,低压电缆中的PE线连成电气通路,并形成全厂接地网。8,7.6。共同接地装置宜利用自然接地体。但不得利用输送易燃易爆物资的管道,自然接地体能够满足要求时,除变电所外,可不设人工接地体.但应校验自然接地体的热稳定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