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树脂类防腐蚀工程5,1、一般规定5,1,1。本章所列树脂应包括环氧树脂 乙烯基酯树脂.不饱和聚酯树脂、呋喃树脂和酚醛树脂。树脂类防腐蚀工程应包括下列内容,1,树脂胶料铺衬的纤维增强塑料整体面层、2.树脂稀胶泥,砂浆。细石混凝土、自流平和玻璃鳞片胶泥制作的整体面层,5 1,2、施工环境温度宜为15。30,相对湿度不宜大于80,施工环境温度低于10、时,应采取加热保温措施。原材料使用时的温度。不应低于允许的施工环境温度,5、1 3,当酚醛树脂采用苯磺酰氯固化剂时、施工环境温度不应低于17、5,1.4 当采用低温施工型呋喃树脂时,施工和养护的环境温度不宜低于,5,树脂砂浆整体面层的施工环境温度不宜低于0.5、1,5.当采用呋喃树脂或酚醛树脂进行防腐蚀施工时 在基层表面应采用环氧树脂胶料。乙烯基酯树脂胶料 不饱和聚酯树脂胶料或纤维增强塑料做隔离层。5。1 6.树脂类防腐蚀工程施工前.应经试验选定适宜的施工配合比并确定施工操作方法后.方可进行大面积施工,5。1,7,树脂类防腐蚀工程各层之间的施工间隔时间。应根据树脂的固化特性和环境条件确定、5、1 8.施工中严禁使用明火或蒸汽直接加热.5,1,9,在施工及养护期间。应采取通风,防尘,防水,防火,防曝晒等措施。5,1 10,树脂类防腐蚀工程施工不得与其他工种交叉进行 5 1.11,树脂.固化剂,稀释剂等材料应密闭贮存在阴凉 干燥的通风处,纤维增强材料,粉料等材料均应防潮贮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