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一百三十条 行政听证应当公开举行,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除外、第一百三十一条、听证主持人应当具备相应的法律知识和专业知识 听证主持人应当经政府法制部门统一组织培训、听证主持人由行政机关负责人指定.行政机关直接参与行政决策方案制定的人员不得担任该行政决策听证主持人,行政机关调查人员不得担任该行政执法听证主持人 第一百三十二条 听证主持人行使下列职权,一.指挥听证会的进行、二、维持听证会秩序、三.指定记录员 四.其他应当由听证主持人行使的职权,第一百三十三条、听证记录员负责听证会的记录以及其他与听证会有关的事项、记录员应当对听证过程作准确。全面的记录.第一百三十四条、行政机关以及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欺骗,贿赂,胁迫等不正当手段,操纵听证结果,听证主持人不得与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及其他听证参与人单方接触,采取欺骗。贿赂,胁迫等不正当手段操纵听证结果的,其听证无效.应当重新听证,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