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供配电系统11.1。电源和负荷11、1、1,供.配电系统设计,应根据矿井具体情况综合考虑.对变电所主接线方式,主变压器容量及台数.下井回路短路容量,单相接地电容电流限制、高次谐波电流抑制等应统筹兼顾。供配电系统应简单可靠,11、1,2,矿井变电所电源应取自矿区变电所或地区变电所.并由两回电源线路供电.当任一回电源线路发生故障停止供电时,另一回电源线路应能担负矿井全部负荷。30、60kt,a矿井 当采用单回路供电时 必须有备用电源、备用电源的容量必须满足通风 排水.提升等的要求,11、1,3。矿井应设地面变电所。当矿井工业场地设有矿区变电所时,可不另设矿井地面变电所 设计能力为30 90kt、a的矿井 可在适当的生产厂房附设低压配电室。11,1,4 矿井电力负荷等级,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一级负荷.主要通风机.井下主排水设备及下山开采的采区排水设备,升降人员的立井提升机,抽放瓦斯设备、注 以上负荷均包括主机运行时必须的控制回路和辅助设备 2 二级负荷 主提升机,包括主提升带式输送机、升降人员的斜井提升设备、主要空气压缩机 配有备用泵的消防泵、副井。或混合并.井口及井底设备.地面生产系统。铁路装车设备、井下主要电机车运输设备,瓦斯喷出区域、高瓦斯矿井,煤、岩,与瓦斯 二氧化碳、突出矿井的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矿灯充电设备。井下电机车信号系统.井筒保温及其供热设备。矿井通信设备。单台蒸发量为4t、h以上的锅炉,无事故排出口的矿井污水泵,监控系统设备。井底水窝水泵。主井装卸载设备、运煤索道的驱动机,注.以上均包括主机运转时所必需的控制回路和辅助设备 3。三级负荷,不属于一级。二级负荷的均为三级负荷,11,1,5 矿井地面变电所应按以下原则设计,1,变电所的位置应接近负荷中心,并便于进出线.周围环境宜无明显粉尘污染、如果无法远离粉尘污染源,应设在受污染源影响最小处,2 变电所主变压器不应少于2台,当1台变压器停止运行时、其余变压器应能保证矿井一,二级负荷用电。3,由两回电源线路供电的lOkV或6kV变电所的高压及低压母线宜采用分段单母线,4.变电所主变压器的总设计负荷率不宜大于85,5.变电所负荷的同时系数可取0,85,0,9、6.高,低压配电装置的安装 应预留不少于总安装数的25,备用位置.低压配电室的配电回路宜预留设计回路数的10、15。的备用量,且不少于2回。11.1 6、供电、配电电压应按下列原则确定,1。矿井地面变电所电源可采用6kV。lOkV、35kV及以上电压.2,矿井高压配电电压宜采用6kV lOkV。3,矿井地面低压配电电压可采用380V,220V、660V。4.矿井井下低压配电电压可采用1140V.660V.380V,127V、11,1,7、各级负荷的供,配电应符合下列规定.1 一级负荷应由两回路电源线路供电,并应引自地面变电所的不同母线段,线路上不应分接任何负荷,当任一回路停止供电时.另一回路应能担负全部负荷。当发生故障时.两回线路应不致同时受到损坏 当发生故障且主保护装置失灵,致使两回路中。断供电时.应能在人员值班处进行操作。并能在lOmin内恢复一回电源线路供电 2。二级负荷宜由两回电源线路供电且接于不同的母线段上,当条件受限制时 也可采用一回专用电源线路供电,3、三级负荷可采用一回电源线路供电,11.1,8、井下局部通风机的配电设计必须符合现行,煤矿安全规程 的有关规定,11。1.9,供,配电线路的导线和电缆截面.应按允许载流量和允许电压降要求选择 6kV及以上固定敷设且年最大负荷利用小时数在3000h以上的线路 其导线和电缆截面宜按经济电流密度选择、电缆的短路热稳定性应进行校验、11,1、10,矿井有非线性用电设备时,应采取措施将谐波电流限制在允许的范围内、设计滤波电路时、宜结合无功补偿及控制由大容量谐波源所引起的电压闪变等因素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