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第二百九十八条,对于贪污贿赂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重大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在通缉一年后不能到案 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依照刑法规定应当追缴其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的 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公安机关认为有前款规定情形的.应当写出没收违法所得意见书,移送人民检察院、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应当提供与犯罪事实。违法所得相关的证据材料、并列明财产的种类,数量,所在地及查封.扣押 冻结的情况,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查封.扣押、冻结申请没收的财产,第二百九十九条。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由犯罪地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居住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人民法院受理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后。应当发出公告,公告期间为六个月、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的近亲属和其他利害关系人有权申请参加诉讼 也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在公告期满后对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进行审理,利害关系人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开庭审理.第三百条。人民法院经审理、对经查证属于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除依法返还被害人的以外,应当裁定予以没收,对不属于应当追缴的财产的 应当裁定驳回申请 解除查封,扣押 冻结措施、对于人民法院依照前款规定作出的裁定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近亲属和其他利害关系人或者人民检察院可以提出上诉。抗诉,第三百零一条 在审理过程中,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动投案或者被抓获的 人民法院应当终止审理、没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财产确有错误的,应当予以返还、赔偿。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