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道路照明及变配电11,1,道路照明11、1,1,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基于城市道路的重要性以及车流.人流情况复杂。应设置人工照明设施,以保障交通安全,畅通.提高运输效率,加强管理,防止犯罪活动,并对美化城市环境产生良好效果,11.1、2,按照道路在道路网中的地位。交通功能以及对沿线建筑物的服务功能等,城市道路分为四类、结合道路照明本身特点。将其分为两类三级。11 1。3,本条是根据道路功能制定的评价指标,11 1、4,为满足道路功能的需要。又不造成浪费。不同道路应有不同的要求 11.1,5,本条是根据行人特点制定的评价指标。11,1,7.基于交汇区车辆情况的复杂性、其照度应适当增加、11.1、8、根据道路照明的评价指标、决定道路照明光源选择的主要是光效和寿命,目前高压钠灯由于其光效高 寿命长而被广泛采用,具有较好的经济性.虽然其显色指数为20。25。但在道路照明中已被普遍接受,在城市中心商业区等要求较高的区域 也可以采用金属卤化物灯、高效荧光灯等显色指数较高且光效也较高的光源 11。1 9 不同截光型的灯具 适应不同的眩光限制要求。但需经过计算才能最终确定、11,1 10、条款中列出的5种布置形式是道路照明的基本形式。具有较好的功能性和经济性.高杆照明适用于广场等大范围照明,大中型立交.交通枢纽等区域道路交叉复杂,采用高杆照明可以解决立杆困难。不同道路间路灯互相影响出现眩光等问题.11.1.11、城市道路中的隧道,作为道路的一部分.且比道路状况更复杂,其标准不应该低于一般道路,11,1。13,隧道入口段,出口段进行加强照明。是满足眼睛适应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