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3 计算机网络13.3。1 矿井监控及自动化子系统网络传输方式应根据各子系统的安全要求。功能要求,技术条件等因素确定.13,3,2,矿井各监控及自动化子系统宜采用转换接口接入基于TCP,IP协议标准的综合监控及自动化网络,13、3.3 中型及以上矿井宜构建矿井以太网计算机网络 并宜符合下列规定.1,宜构建基于TCP.IP协议标准和工业以太网技术的综合监控及自动化网络架构、2,宜构建基于TCP。IP协议标准和以太网技术的矿井信息管理局域网络架构.13,3。4。综合监控及自动化网络干线宜采用光纤环形拓扑结构,地面与井下宜分别构成环网,地面与井下环网的连接宜采用两条不同路径敷设的光缆,13、3,5。综合监控及自动化网络核心层应配置2台核心交换机 并应互为热备 主干网络传输速率不宜低于1000Mb、s 网络故障重构自愈时间不应大于300ms。13,3、6。综合监控及自动化网络应采用工业级设备 并应支持多种网络拓扑结构和冗余方式。13,3、7,综合监控及自动化网络应与矿井信息管理网络联网、并应采用物理隔离设施。同时应制订适宜的网络安全策略,13、3.8,矿井信息管理网络宜采用光纤星形拓扑结构,核心层宜配置2台核心交换机或1台双引擎核心交换机、并应互为热备。主干网络传输速率不宜低于1000Mb s.13 3、9、矿井信息管理网络应根据矿区总体规划,实现与上级、矿区或集团公司,计算机中心网络联网,并应采用安全设施.同时应制订适宜的网络安全策略.13、3.10 矿井地面建筑计算机网络应建立综合布线系统 系统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11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