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焊接检验及焊接工程交接13。1、焊接前检查13 1、1,工程使用的母材及焊接材料,使用前应按本规范第4章的规定进行检查和验收.13,1 2、焊接前应对焊接。热处理和工装设备进行检查、校准,并应符合本规范第3。0、7条的规定,13 1 3,焊接前应检查焊接工艺文件,并应符合本规范第5章的有关规定,13,1,4、焊接前应检查焊工资格 并应符合本规范第6章的有关规定.13、1.5,焊接前应对焊接环境进行监控,并应符合本规范第3、0 5和第3。0、8条的有关规定、13,1 6.组对前应对焊件的主要结构尺寸与形状。坡口形式和尺寸。坡口表面进行检查,其质量应符合设计文件。焊接工艺文件及本规范的有关规定.当设计文件,相关规定对坡口表面要求进行无损检测时,检测及对缺陷的处理应在施焊前完成、13 1 7。组对后应检查组对构件焊缝的形状,位置,错边量 角变形,组对间隙,搭接接头的搭接量和贴合。带垫板对接接头的贴合等、其质量应符合设计文件,焊接工艺文件及本规范的有关规定,13、1,8,焊接前应检查坡口及坡口两侧的清理质量,清理宽度及清理后的表面质量应符合本规范及焊接工艺文件的规定、13.1,9,焊接前应检查焊接材料的干燥及清洗质量,其质量应符合本规范第4章及焊接工艺文件的规定,13,1.10,对有焊前预热规定的焊件,焊接前应检查预热温度并记录.预热温度及预热区域宽度应符合设计文件 焊接工艺文件及本规范的有关规定 13 1、11,当本规范第13,1节规定的检查结果不符合要求时。不得施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