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焊接检验及焊接工程交接13 1 焊接前检查13、1,1,工程使用的母材及焊接材料.使用前应按本规范第4章的规定进行检查和验收.13,1、2,焊接前应对焊接.热处理和工装设备进行检查,校准 并应符合本规范第3 0、7条的规定,13.1.3,焊接前应检查焊接工艺文件,并应符合本规范第5章的有关规定,13。1 4,焊接前应检查焊工资格。并应符合本规范第6章的有关规定。13.1。5、焊接前应对焊接环境进行监控,并应符合本规范第3.0.5和第3。0、8条的有关规定,13,1。6,组对前应对焊件的主要结构尺寸与形状,坡口形式和尺寸 坡口表面进行检查 其质量应符合设计文件.焊接工艺文件及本规范的有关规定、当设计文件。相关规定对坡口表面要求进行无损检测时、检测及对缺陷的处理应在施焊前完成,13.1。7,组对后应检查组对构件焊缝的形状.位置、错边量,角变形。组对间隙、搭接接头的搭接量和贴合。带垫板对接接头的贴合等、其质量应符合设计文件 焊接工艺文件及本规范的有关规定。13,1。8 焊接前应检查坡口及坡口两侧的清理质量,清理宽度及清理后的表面质量应符合本规范及焊接工艺文件的规定,13、1、9 焊接前应检查焊接材料的干燥及清洗质量,其质量应符合本规范第4章及焊接工艺文件的规定,13、1。10 对有焊前预热规定的焊件,焊接前应检查预热温度并记录.预热温度及预热区域宽度应符合设计文件.焊接工艺文件及本规范的有关规定。13,1,11、当本规范第13、1节规定的检查结果不符合要求时 不得施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