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4、线路设计5、4 1。索道的最高运行速度不宜超过4,5m、s、5 4,2 线路配置除应符合本标准第4、5,1条的有关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1 站前第一跨的跨距宜为5m 10m,2,线路上每个托索轮的径向载荷宜相等、3,对于平坦地段或坡度均匀的倾斜地段,运载索在各支架上的载荷宜接近.4,凸起地段支架的高度不得小于4m,跨距不宜小于15m 5,凹陷地段支架的高度.应按最不利载荷条件校验 运载索在托索轮上的靠贴系数不得小于1。3,6,选用带导向翼的抱索器时,可采用压索支架。7 运载索的最大倾角不得大于45,8、计算支架两侧的倾角和考察点的挠度时 应按本标准第4,5.2条,第4,5,4条中有关公式计算。计算时qc应以q0替换、Qz应以Q替换。5、4,3,托 压索轮组应符合下列规定。1 无衬托索轮的直径不宜小于运载索直径的15倍。并应符合300mm,400mm 500mm和600mm的直径系列.2。单个无衬托索轮上的径向载荷、宜符合表5.4。3的规定 3。设有软质耐磨衬垫的托 压索轮组应符合本标准第7、4 2条的有关规定.4.单个无衬托索轮的允许折角。应根据允许径向载荷和运载索的拉力计算确定、但不得大于5,5。6轮和8轮托索轮组的大平衡梁,应设置在托索轮内侧,不宜采取重叠设置方式、6、托。压索轮组宜采用悬吊安装的可调式结构 5。4。4。单线循环式货运索道保护设施的设计。应符合本标准第4 7节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