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牵引计算与驱动装置选择7 3,1,运载索的最小拉力,当客车定员不超过2人时、运载索的最小拉力不宜小于重车重力的20倍,当客车定员超过2人时,运载索的最小拉力不宜小于重车重力的15倍 7,3、2 运载索的最大工作拉力 应在最不利载荷情况下计入下列数值,1.从拉紧装置开始的初拉力,2,由高差引起的运载索重力和重车重力的分力,3。托、压索轮组的阻力,4 站内各相关设备的运行阻力、5,液压或其他拉紧装置拉紧力的增加值 但重锤拉紧装置的拉紧力增加值忽略不计,6。运载索的最大工作拉力不计入索道启动 制动时的惯性力,7、3、3,牵引和线路计算时、运载索在橡胶衬托,压索轮组上的阻力系数应为0.03,其他站内设备的阻力系数应按本标准表6,4,2取值,拖牵式索道的滑雪者在拖牵道上的阻力系数应取0,10,7,3,4,牵引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牵引计算应求出运或索等速运行时各特征点的拉力.2,牵引计算应求出索道正常启动或制动时的惯性力 3,牵引计算应求出驱动轮上出。入侧运载索拉力之和的最大值,4、牵引计算应求出驱动轮在下列载荷情况下的圆周力 1,重车上行.空车下行。2 空车上行,重车下行 3,重车上行.重车下行,4,空车上行、空车下行。5,空索运行时.5.对于单线脉动循环固定抱索器车组式客运索道。应求出驱动轮在本条第4款第1项。第4项载荷情况下的圆周力 7 3。5。驱动装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驱动装置除应设置主驱动系统外.还应设置紧急驱动系统.每条索道的2套驱动系统不得同时投入工作,2 采用主驱动系统驱动索道时,在空索状态下正常运行时的索道运行速度应保持不变 在最不利载荷情况下 索道运行速度的变化范围不得大于额定速度的.5。索道启动加速度不宜小于0、15m、s2。3 索道应具有0,3m。s、0,5m.s的检修速度 4 驱动轮装置应设置防断轴的保护装置和检测装置 5。驱动轮的直径不得小于运载索直径的80倍.对于拖牵式索道、驱动轮的直径不得小于运载索直径的60倍 6.驱动轮应设置软质耐磨衬垫.7、驱动装置的抗滑性能和驱动轮衬垫的比压。应符合本标准第4,4.4条的有关规定、8、驱动轮上应设置防止运载索脱出的装置、9.驱动装置应设置工作制动器和安全制动器。制动器的设置和性能应符合下列规定。1,工作制动器可设置在高速轴或驱动轮上,安全制动器应设置在驱动轮上.对于断电后能自然停车。并且停车后不会倒转的索道.驱动装置可仅设置工作制动器.2.在最不利载荷情况下。工作制动器和安全制动器的平均减速度均不宜小于0,4m.s2,3,当正常制动时。工作制动器的减速度不得大于1 5m.s2。4,安全制动器应能手动控制 5,正常制动时 工作制动器与安全制动器不得同时投入工作。10 对于采用固定式抱索器的客车,驱动轮的轮缘和护圈。应与客车的抱索器和吊杆相适应,11,对于拖牵式索道、可仅设置主驱动系统。当运行速度大于2m,s时.主驱动系统应能调速。主驱动系统宜设置防倒转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