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近期建设规划第二十一条 近期建设规划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规划期限为5年 第二十二条,本市近期建设规划分为市近期建设规划,滨海新区近期建设规划、区县近期建设规划.镇近期建设规划,特定功能区近期建设规划。第二十三条。近期建设规划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 确定近期人口和建设用地规模,确定近期建设用地范围和空间布局,二。确定近期空间组团发展引导措施。确定近期建设用地总量.空间分布,实施时序和引导发展等内容。三 确定近期交通发展策略、确定主要对外交通设施和主要道路交通设施规模。选址和实施时序,四、确定城市重大项目 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公益设施的建设规模 选址和实施时序 五、确定近期各类居住用地安排和布局,确定近期普通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房的建设目标,六、确定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风景名胜区等的保护措施,城市河湖水系、绿地,环境等方面建设项目的规模。选址,实施时序和措施、七 确定控制和引导城市近期发展的原则和措施.八,制定年度实施计划 明确年度建设项目的空间布局和用地安排.第二十四条、近期建设规划成果应当包括文本,图纸和说明书。图纸一般应当包括区位分析图。城市发展分析图,现状图、近期建设用地范围图,近期规划图。近期空间组团发展引导图 近期建设土地投放规划图.近期居住用地规划图,近期城市重大项目规划图。近期综合交通设施规划图,近期各类市政基础设施规划图.近期社会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图 近期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图、近期历史文化资源保护与利用规划图等、近期建设规划图纸的比例一般应当与总体规划的图纸比例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