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建筑高度和环境景观控制第一百四十条,建筑物、构筑物的高度除必须符合净空,建筑间距、消防 城市设计导则等要求外,还应当符合本章的规定、第一百四十一条。沿城市主要道路两侧的建筑,应当注重建筑界面的完整性和连续性,沿河道两岸的建筑。应当保持生态景观廊道的通透性。沿综合公园和专类公园周边的建筑。应当符合城市设计要求,并不影响公园景观.第一百四十二条、新建住宅,写字楼等建筑物的面宽,一般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建筑主体高度大于100米小于或者等于150米的,高宽比一般不小于3 2.1 宽厚比一般不大于1 3 1,二 建筑主体高度大于80米小于或者等于100米的。高宽比一般不小于2.7,1、宽厚比一般不大于1。3,1、三,建筑主体高度大于50米小于或者等于80米的、高宽比一般不小于2.0.1.宽厚比一般不大于2 0,1,四 建筑主体高度大于32米小于或者等于50米的。高宽比一般不小于1,3,1、宽厚比一般不大于3,2,1 五.建筑主体高度大于24米小于或者等于32米的、高宽比一般不小于0.8 1。宽厚比一般不大于3,2。1、第一百四十三条 容积率为用地范围内,地上各类建筑物建筑面积的总和与用地面积的比值 阳台 阁楼以及市政工程建筑设施、应当计入建筑总面积,特殊情况下,容积率按照下列建筑面积计算值计算 一。住宅建筑,居住型公寓和混合型公寓标准层层高大于3.6米且小于或者等于4 8米 不论层内是否设置隔层.建筑面积计算值按照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1 5倍计算 标准层层高大于4。8米且小于或者等于5、4米、不论层内是否设置隔层.建筑面积计算值按照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2倍计算,但跃层式住宅、低层住宅起居室。厅,层高为户内通高以及住宅坡屋顶部分除外 二、办公建筑,写字楼,酒店型公寓建筑标准层层高大于4、8米且小于或者等于5,4米.不论层内是否设置隔层 建筑面积计算值按照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1.5倍计算、标准层层高大于5.4米且小于或者等于6.6米 不论层内是否设置隔层,建筑面积计算值按照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2倍计算。但门厅 大堂、中庭.内廊 采光厅除外,三 商业建筑标准层层高大于5,1米且小于或者等于6,0米,不论层内是否设置隔层、建筑面积计算值按照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1.5倍计算、标准层层高大于6,0米且小于或者等于7。8米.不论层内是否设置隔层,建筑面积计算值按照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2倍计算,但门厅、大堂.中庭,内廊,采光厅除外.超市。大型商场,专卖店。餐饮酒店 娱乐等功能集中布置的商业用房、单一空间达到2000平方米以上的。建筑高度可以根据功能要求适当提高,四 仓储,工业厂房等建筑物层高大于8米,建筑面积计算值按照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2倍计算,有特殊要求的除外.五 建筑物地下部分顶板面高出室外地坪1、5米或者等于1 5米 建筑面积计算值按照该层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建筑物地下部分的顶板面高出室外地坪小于1.5米,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六,利用地下部分屋顶作为绿地或者室外场地的。覆土或者场地上皮一般不应当高出室外地坪1米。地下部分结构上皮高出室外地坪0,5米或者等于0,5米.建筑面积计算值按照该层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地下部分结构上皮高出室外地坪小于0,5米,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前款第,五 六,项涉及建筑室外地坪标高不一致的。以周边最近城市道路标高加0,2米作为室外地坪,第一百四十四条、沿城市道路的围墙高度不大于1.8米,并应透空设置,有特殊要求的项目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