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自动售检票系统18。1、一般规定18,1。1.地铁宜根据建设和经济发展状况设置不同水平的AFC系统 18,1。2,自动售检票系统应满足线网运营和管理的需要、系统技术条件应一致或兼容、18。1,3。自动售检票系统应建立统一的密钥系统和车票制式标准,系统设备应能处理城市,一卡通 车票、18 1、4、自动售检票系统的设计能力应满足地铁超高峰客流量的需要、自动售检票设备的数量应按近期超高峰客流量计算确定。并应按远期超高峰客流量预留位置与安装条件.18.1、5,自动售检票系统的设计应以可靠性。安全性,可维护性和可扩展性为原则,保证数据的完整性。保密性。真实性和一致性.18。1。6.自动售检票系统应具备用户权限管理的功能、18,1,7,自动售检票系统应实现与相关系统的接口 18。1。8,自动售检票系统应满足地铁各种运营模式的要求、18,1,9,车站控制室应设置紧急控制按钮,并应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实现联动,当车站处于紧急状态或设备失电时.自动检票机阻挡装置应处于释放状态,18 1 10,自动售检票系统应适应车站环境的要求,车站计算机系统和车站终端设备控制器应按工业级标准进行设计,18 1.11、自动售检票系统应选用操作简单、方便快速的设备。并应有清晰的信息提示 18,1,12,自动售检票系统设备应具有连续24h不间断工作的能力、18。1 13.线网自动售检票系统应按多层架构进行设计。并应遵循集中管理,分级控制,资源共享的基本原则 各层级应具有独立运行的能力 18.1.14 清分系统应结合线网规划 建设时序确定系统建设规模和分期实施方案,